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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票面金额近千亿元假发票案主犯被判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16:13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1月2日电(黄王、李董) “3·1”非法制造发票案近日在成都新都区法院宣判:冯邦阳团伙非法制造了246种共250万余份普通发票,票面金额达969.32亿余元。犯案的7人分别被成都新都区法院判处1年到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5万元到75万元不等的罚金。

  去年3月1日,成都市公安局经侦处根据群众举报,在新都区新都镇红星村捣毁了一
个印制假发票的窝点。现场查获大量以成都为主的有奖定额发票和填开式发票成品,以及8台印制假发票的机器。当晚9时,警方根据突审得到的线索,又在成都市锦江区教练所后街2号和高笋塘解放路一段156号捣毁该团伙的假发票制版、储存窝点。

  据介绍,警方查获的假发票装满了半间屋子。税务部门为此派出了10名专员,协助对所查获的发票进行现场清点。经查,冯邦阳团伙制造的假发票多达246种共250万余份,并且以成都为主,涉及四川、西藏、宁夏、陕西等15个省区市的57个区县,票面金额达969.32亿余元。若这批假发票全部填开,国家税款损失将高达41亿元。

  新都区法院1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冯邦阳犯非法制造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犯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罚金75万元。同案的其余6人也被处以不等的有期徒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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