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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0工厂"硕鼠"受缚法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0:2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玲通讯员李金英)近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五四零工厂(以下简称3540工厂)案件在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判决,相关人员分别受到了法律制裁。

  另外,目前在押的3540工厂副厂长肖玉林,因涉嫌受贿人民币17万元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3540工厂保卫处处长李军、书记马青山、干事王秀林和陆荣贵将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缴纳的房租租金3.2万元私分。法院认为四人均犯贪污罪,系共同犯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退还赃款,因此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现检察机关已提出抗诉。

  2004年6月担任厂长的邸玉山收受秦市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李纯11.93万元,使电力改造工程未经招投标便交由城网电力公司承揽。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邸玉山有期徒刑6年,并没收其受贿所得。

  另外,1997年到2005年4月间任3540工厂基建房产处正副处长的被告人李智强、陈健分别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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