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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特长生二楼跳下摔断腿》后续:学生在校跳楼谁该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0:24 燕赵都市报

  调查记者 马跃原 尚开红

  新闻梗概

  12月28日本报报道了12月19日唐海县第一中学一位生活老师因学生晚起而锁上宿舍楼大门不让学生上课,两名高一男生情急之下从二楼跳下,导致两人双脚粉碎性骨折。15岁
的孙武玄同学是一名舞蹈特长生。报道刊出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许多读者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340000发表看法。校方认为学生是为了逃避管理才跳楼,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学校管理并无不当。

  热心读者愿提供法律帮助

  丰南赵先生对《舞蹈特长生二楼跳下摔断腿》的报道十分关注,他表示如需要愿意给学生及家长提供法律援助。

  赵先生所,他在政府部门工作,拥有律师资格,他认为在学生跳楼事件中,唐海一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第一,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学校应承担监护人责任;第二,学生作为合法公民,学校不能以任何理由限制其人身自由。”赵先生说,“虽然是学生自己主动选择跳楼,但我们更应该分析一下学生们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为什么选择这一危险方式。”

  校方认为跳楼属违纪行为

  2005年12月31日,唐海一中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学校规定学生在5点45分必须离开宿舍楼,离宿后生活老师要进宿舍清查。但由于事发当天学生要打扫卫生,所以老师已经宽限了5分钟,于5点50分锁上楼门清点人数。而跳楼的两名学生一直躲着老师没有登记姓名,直到跳楼摔伤后也不让同学告诉老师。后来是老师知道情况后把他们送到了医院。

  这位负责人强调,一般学生迟到老师也就是进行一下批评教育,但跳楼就是比较严重的违纪了。

  学生因迟到受到警告处分

  因跳楼摔断腿的孙武玄同学告诉记者,他当日确实在躲着老师,因为他怕老师记下名字后把名单送到政教处。跳楼后,一开始同学先抱着他走了一段,后来他觉得伤得比较重,就让同学告诉了班主任,只是没有告诉生活老师。

  另一名跳楼学生王小龙则说,他没有躲着老师,他根本不知道老师要登记名字。之所以跳楼,是因为担心上课迟到受到处罚。王小龙说:“老师把我们锁在楼里之后,说等交班后要把我们送到政教处。我知道只要到了政教处肯定没好事,而且迟到了班主任还不让上课。我以前就因为迟到被罚过两节课。”

  孙武玄同学的家长气愤地说:“学校可以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管理和惩戒,但如果让学生害怕到要跳楼,学校的管理和惩戒方式肯定存在问题!”

  记者昨日从孙武玄仍在校内上课的同学处获悉,当日与孙武玄和王小龙一起被锁在宿舍楼里并被登记了名字的数十名学生已经受到了学校给予的“警告处分”,处分名单就贴在了各班的黑板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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