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关闭“11·6”石膏矿难3矿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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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0:50 新京报 | |||||||||
该重大事故致33死4失踪,初步认定属违法生产 新华社石家庄1月2日电(杨守勇 崔怀纲)记者从河北省邢台市政府获悉,近日由河北省、邢台市和邢台县共同组织县安监、国土、公安、供电、城建、会宁镇政府等部门联合行动,对造成33人死亡4人失踪的邢台县“11·6”石膏矿难三矿井依法实施关闭。
2005年11月6日19时40分左右,邢台县会宁镇尚汪庄康立石膏矿发生坍塌事故,波及太行、林旺两个石膏矿,地面一幢二层楼坍塌。事故共造成33人死亡(其中井下16人,地面17人),38人受伤(其中井下26人,地面12人),井下4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达774万元。 经国务院调查组初步认定,康立、林旺、太行三个石膏矿均属于治理整顿期间违法生产,乱采滥挖、违规建筑等因素直接导致这起特别重大事故。 为消除矿山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邢台县成立了由纪检监察、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执纪督导组,逐矿(点)逐乡(镇)检验矿井关闭情况,真正做到非煤矿井一律关停整顿,对经国土资源、安监部门认定的无证开采点,一律采取“三不留一毁闭”措施,即不留厂房、不留设备、不留人员,毁闭井筒,实施取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