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案听证规则”下月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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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0:51 新晚报 | |||||||||
哈报网讯(记者 刘铁瑛)对于存在疑义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将由市、区、县(市)政府法制部门召开听证会。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哈尔滨市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听证规则》近日出台,将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组织听证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包括:疑难、复杂且不举行听证难以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投诉人提出听证申请,法制部门认为有必要的;法制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听证的
据规定,法制部门或机构不得向听证当事人收取听证所需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