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立“行贿黑名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0:5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刚刚建成并开通的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向社会各界提供查询服务。 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是检察机关为预防职务犯罪而采取的一项重大创举,是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探索发挥检察职能优势,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措施。省检察院已把全省检察机关自1997年以来立案侦查的、并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录入事项包括犯罪人姓名、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住所、所在单位、职业或职务、犯罪事实、判决结果等。只需履行一定的手续,个人或单位即可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只要有关人员输入“口令”,行贿人的有关资料将“一目了然”。今后被法院判决有罪的行贿单位和个人,将直接录入这一查询系统。 省检察院希望有关部门能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功能,在招投标、公共采购、信贷审批、招收公务员等贿赂犯罪高发易发环节,依照法律和行业自律,给予行贿的单位和个人必要处置,包括对其资格、机会、利益的限制和剥夺,使行贿者承担应有的风险,自食应有的苦果。 (本报记者袁星红) 相关报道见9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