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万元贪官巨款“说不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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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1:09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日前从山西省沁水县法院获悉:沁水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梁有富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 2005年7月,原山西省晋城金驹集团王台煤矿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晓山因侵吞集体资产2000万元,受到晋城城区检察机关审查。据马晓山交代,他在办理沁水县岳城煤矿采矿权延续手续和该矿违法占地过程中,曾向沁水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梁有富行贿3万元。2005
法院经审理查明,梁有富在担任沁水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受贿9万元,非法收受他人2.5万元,同时有204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