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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本田”司机获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1:2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曾在神路街到关东店近6公里路程中连撞5人后逃逸的“疯狂本田”司机张涛,近日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赔偿受害人6万余元。

  去年11月1日凌晨,正在朝外大街西草园工地门口清理施工车辆遗撒的3名工人,被一辆自西向东快速驶过的本田车接连撞倒。据当时坐在车内的本田车车主徐某事后回忆,在意识到出事后,他大声叫司机张涛停车,并扑上去抢钥匙、拉手刹,但都被酒后处于亢奋状
态的张涛挡开了。在继续行驶了约五六十米后,张涛才将车停下。下车看了看后,张涛上车踩下油门继续行驶,行至关东店街京客隆超市附近,又撞倒了行人李某,但张涛仍未停车,并在关东店街朝阳工商局前撞倒了骑车人张某。最终,车在建华南路停了下来,此地距首次事故现场已有6公里。随后,张涛弃车逃跑,车主徐某报警。经朝阳交通支队认定,张涛在3起交通事故中均负全责。

  去年11月2日,逃到大连的张涛给北京警方打来电话:“我是张涛,我在大连,明早回京投案,请政府宽大处理。”11月3日,张涛返京投案。法庭上,25岁的四川人张涛低头认罪。面对受害人的民事索赔,张涛要求车主徐某承担连带责任。但法官告诉他,徐某曾对他的行为进行过阻止,因此无须担责。法院认定,张涛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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