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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库区禁止船运剧毒化学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6:33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童江华)记者昨天从海事部门了解到,从1月1日起,三峡库区禁止船舶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违反其规定,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三峡蓄水后,库区江段流速减缓,水体稀释自净能力减弱,水污染浓度增加,一旦化学危险品污染库区水域,后果十分严重。如苯乙烯、三氯甲烷等一旦与水混溶,
会形成蒸汽扩散;甲醇、苯酚进入水中亦很难降解。

  海事部门表示,将加大危险品管理力度,严历打击船舶瞒报、谎报运输危险货物,严格审查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禁止船舶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以确保三峡库区水面、库岸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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