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嫌弃穷小伙为表决心 欲公证“爱情协议”赠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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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7:1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金报成都消息 元旦上午,一对情侣手挽手走进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办证大厅,想为他们的新年礼物———“爱情协议”办理公证。但公证人员婉言拒绝了他们的请求,并告诉他们这样的公证不能受理,因为爱情只有登记结婚才受法律保护。 “我们为啥不能公证新年礼物?”在蜀都公证处办证大厅里,张鸿(化名)情绪激动地抱怨说。他的女友刘曦(化名)将他们打算公证的两份“爱情协议”递给记者。记者看
“为什么想到送给对方这种礼物?”记者好奇地问。“本来我们今年准备举行婚礼,但她母亲一定要我有房有车的时候才能娶刘曦……”张鸿满腹委屈,“为了向刘曦表示我的真诚,就想到公证‘爱情协议’这个主意。没想到公证处不给我们办理。” 由于没能办理到公证,刘曦和张鸿都感到很遗憾。“2006年我要更加努力地工作,早日去领红本本。”张鸿坚定地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