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修改并重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7:3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53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根据这个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新华社2日受权播发这个决定和修改后的《细则》。 根据这个决定重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共六章、三十六条。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