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反悔施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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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8:1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记者董震通讯员幸咏梅李红 本报济南1月2日讯庞家父子与邻居发生口角意欲将人烧死,行凶后又反悔并积极施救。滕州法院日前一审判决主犯庞父有期徒刑6年,从犯庞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了解,滕州市的庞家和邻居张家本来关系不错,后因庞家借用张家的物品损坏,
2004年5月26日,张家人又到庞家门口大骂。庞父和儿子一起冲了出去,将香精水倒在了张家母子身上后,用火把点燃。转眼间,张家母子成了火人。看到这个情景,庞某突然反悔,赶紧捧沙往张家母子身上撒,但火被扑灭时张某母子已被严重烧伤,后经鉴定,张母为6级伤残,张子为8级伤残。 检察机关以庞家父子犯故意杀人罪,向滕州市法院提起了公诉。在亲属的帮助下,庞家筹措了8万元现金,还将价值6万元的新房赔给张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