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门建特警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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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9:15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赵荣君通讯员武铎苏振强刘治)为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原天津市公安局巡警(防暴)总队更名为天津市公安局特警(巡警)总队。经过8个多月的紧张筹备,天津市公安局特警(巡警)总队日前正式挂牌。 2005年3月,公安部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全国36个重点城市组建公安
公安特警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处置大规模流氓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