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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首例跨国驰名商标案判定 美“星巴克”打赢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9:24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中新)因为同样取名“星巴克”,上海一家咖啡馆被美国“星巴克”告上了法庭。上海市二中院昨判决上海“星巴克”构成不正当竞争,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人民币50万元。

  据悉,这也是中国新《商标法》2001年实施以来,上海法院判决的首例跨国驰名商标侵权案。

  美国星源公司于1971在西雅图开设了第一家“STARBUCKS”咖啡店,并于2000年3月在中国授权成立统一星巴克公司。然而,2003年10月,上海突然冒出了另一家“星巴克”,属于上海星巴克公司。

  法院查明,从1998年起,星源公司以“STARBUCKS”的中文译名在中国注册了“星巴克”商标,并于1996年至2003年,在中国大陆分别注册了“STARBUCKS”和““STARBUCKS”文字及图形商标。而上海星巴克于1999年10月20日获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本案审判长、上海市二中院副院长吕国强表示,认定驰名商标的依据主要是根据该商标注册、使用、宣传及知名度等情况。此次对于“星巴克”等驰名商标的认定,也体现了上海法院依法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体现了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保护力度。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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