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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得实惠 西宁市城中区将为农民报销医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9:5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西宁市城中区把让农民得实惠作为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全区近4000名农村人口没有得到基本医疗保障,农村普遍存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该区决定在全区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决定从2006年元月起,为居住在城中区的农民报销医药费。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实行的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缴费制度,每人每年交10元,由政府每
人每年补助20元,这些钱逐级收齐后,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人负责。凡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生病住院,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后,医疗费用在区级医院从180元起报、市级医院从350元起报、省级医院从500元以上起报,区、市、省级报销比例分别为40%、35%、30%,年大病统筹封顶线为15000元,孕产妇在区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每例报销400元。同时,区民政部门还将资助特困户和五保户参加合作医疗。为了确保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公正、公平,该区将成立由农民代表参加的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监督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定期张榜公示合作医疗资金的报销和使用情况。(记者/林萍 靳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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