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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部委联手整治商业贿赂 主体将扩大到企业以外人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11:22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北京1月2日讯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日前提请最高立法机关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扩大到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在采访中,很多行业人士都坦承,商业贿赂已成为行业的“潜规则”和普遍现象。为营造良好商业环境,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程宝库从2005年5月起开始和他的同事一起呼吁对反商业贿赂进行立法。

  据程宝库说,他们从2005年5月份开始呼吁后,先后两次得到了中央的批示。他2005年12月22日得到的信息是,国家将把反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中央已决定在2006年联合18个部委对商业贿赂进行专项整治,力争建立清廉的市场经济秩序。(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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