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七天揪出“轿车杀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11:53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市区永嘉大厦地下车库内的“宝马”、“本田”等高档轿车经常遭人恶意用异物划伤。该大厦住户朱先生为此特意安装了监控设备,“潜伏”7天之后,终于揪出了这名“轿车杀手”。鹿城公安分局江滨派出所依法对作案者项某作出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 上月26日,朱先生新购了一辆奥迪轿车。此前,与不少车主一样,朱先生的“本田”轿车曾经数次遭到毁容。于是,朱先生特意花了9000元,购置了一套监控设备,安装在自
元月1日上午6时许,朱先生准备驾车外出时,发现车盖上有一道很深的划痕,遂告知大厦保安并向警方报警。随后,民警和保安在查看监控录像时,发现是一名小个子的年轻男子在当天凌晨3时许伸出“黑手”。大厦保安一眼就认出,此人就是借住在大厦某室的年轻男子项某。 虽然整个作案过程均被监控录像拍摄下来,可项某还是拒不承认违法事实。警方深入调查发现,现年25岁的项某系瓯海区茶山街道人,曾经因吸毒、赌博、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目前借住在永嘉大厦其朋友家中。民警经过调查取证,以涉嫌寻衅滋事对项某作出了上述处罚。 “轿车杀手”到底是否存在心理问题,还是受人幕后指使,大厦里的车主们议论纷纷。更令车主们担心的是,10天治安拘留能否对“轿车杀手”起到惩戒作用。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纯指出,项某如果屡教不改,或者被损害的财物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可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论处。若此项罪名成立,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的车主们可以通过损害物品的价格鉴定来追究“轿车杀手”的罪责,并要求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