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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饭店还开旧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1:18 新晚报

  哈报网讯(见习记者 温鑫 本报记者 姜学峰)1月1日起,新版“黑龙江省饮食业定额发票”正式启用,旧版发票同时废止,新旧版发票没有交替使用期。但记者近日走访发现,一些饭店仍违规使用旧版发票,或用冒名顶替的手法“偷梁换柱”。税务部门表示,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则的行为,消费者可投诉举报。

  2日18时许,记者在道里区抚顺街“朱记肉饼”店消费了50元。当向饭店老板索要新
版发票时,老板表示没有,并说如果是报销用的话可以找一些用过的发票。在记者的坚持下,老板从抽屉中找出一沓旧版发票,发票面值多为1元。在给记者找出3张10元、2张5元共计40元用过的发票上,盖的印章都是“士翔总店”,消费日期是6月、10月的,即开对奖区都被刮过。记者对此提出疑问,老板表示反正也是报销,这些发票都能正常用。

  同日16时,在南岗区汉水路一家饭店,饭店按消费额200余元给付发票,但记者发现发票仍然是旧版的,且发票上的消费日期模糊不清。记者提出质疑后,饭店女经理表示,当日将派人购买新版发票,记者可凭旧版发票来兑换。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调动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新版饮食发票“即刮即奖”布奖率由原来的2.23%提高到10%;新版发票不用发短信、上网、打电话录入信息,只要保留发票即可参加“二次摇奖”。该负责人还说,1月1日后仍继续使用旧版发票的,或以打折、馈赠礼品、抹零、送代金券等手段变相拒开发票的,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罚。消费者可拒收旧版发票,同时拨打12366向税务机关举报,经查实后,可按罚款数额给予消费者一定比例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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