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饭店还开旧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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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1:18 新晚报 | |||||||||
哈报网讯(见习记者 温鑫 本报记者 姜学峰)1月1日起,新版“黑龙江省饮食业定额发票”正式启用,旧版发票同时废止,新旧版发票没有交替使用期。但记者近日走访发现,一些饭店仍违规使用旧版发票,或用冒名顶替的手法“偷梁换柱”。税务部门表示,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则的行为,消费者可投诉举报。 2日18时许,记者在道里区抚顺街“朱记肉饼”店消费了50元。当向饭店老板索要新
同日16时,在南岗区汉水路一家饭店,饭店按消费额200余元给付发票,但记者发现发票仍然是旧版的,且发票上的消费日期模糊不清。记者提出质疑后,饭店女经理表示,当日将派人购买新版发票,记者可凭旧版发票来兑换。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调动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新版饮食发票“即刮即奖”布奖率由原来的2.23%提高到10%;新版发票不用发短信、上网、打电话录入信息,只要保留发票即可参加“二次摇奖”。该负责人还说,1月1日后仍继续使用旧版发票的,或以打折、馈赠礼品、抹零、送代金券等手段变相拒开发票的,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罚。消费者可拒收旧版发票,同时拨打12366向税务机关举报,经查实后,可按罚款数额给予消费者一定比例的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