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身份证入住宾馆行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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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1:1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3被告人用伪造的3张身份证登记住进了铜陵市一家宾馆,盗窃宾馆其他旅客的钱物。3人自认为案发后,公安人员无法通过假身份证找到他们,岂料还是难逃法网。 2005年10月,江西瑞金人胡某和朱某商议到铜陵盗窃宾馆客人。10月15日,胡某、朱某及王某三人结伴来到铜陵,并使用假身份证住进铜陵一家宾馆。次日凌晨3时许,三人窜到宾馆4楼,由胡某、朱某二人望风,王某采用套绳拉链手段进入4楼一房间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朱某伙同他人窃取他人财物价值8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故法院判处两人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12年。 (杨莉 本报记者 万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