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捅伤售货员 高三学生刘某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1:56 北方新报

  本报讯(记者 高瑞锋 通讯员 滑力加 杨美玲)2005年12月31日,记者从呼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12月30日,由于涉嫌抢劫,嫌犯刘某被批准逮捕。连日来,本报对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三学生刘某为了一部随身听捅伤售货员庞某的事情进行了报道。

  据刘某交代,现年18岁的他是班里的英语课代表,他想购买一部随身听以便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但是由于家中经济拮据,父母无法出资给他购买随身听。案发以前,他来到
呼市中山东路一家随身听专卖店,发现店里只有一个店员,就产生了抢劫的念头,并且花27元买了一把菜刀。2005年11月27日上午,他携带这把菜刀来到这家随身听专卖店。他先掏出200元假意购买随身听耳机,趁售货员庞某低头取货之机,用菜刀把庞某捅伤。12月12日,刘某的父母向司法机关提出书面量刑请求:酌情从轻处罚刘某。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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