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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理顺体制 才不孤军作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3:00 舜网-济南日报

  近日,我市某区城管执法局几乎出动全体人员,到街上去清除占道经营摊贩。历下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杜志勇说,他平均每周要抽出两三天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类似活动。历城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陈卫认为,他们大量的精力都用在清理“八乱”上,有时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根本没时间履行。

  综合市内各区城管执法局反映,市政府206号令赋予市城管执法系统的124项权力,
目前全面行使起来的不到三分之一。

  历下区一位城管执法队员反映,今年以来,他平均每个月歇班只有一两天。领导来视察,要“清街”;办事处搞整治,要参加;有关部门与沿街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协议,他们也要逐户去办。而真正用于份内工作的时间却少得可怜。

  一位区城管执法局一把手反映,大量行政权力闲置的原因,一是城管执法系统承担了大量不该承担的工作,二是缺少与有关部门的有效配合。如果放任目前的现状继续下去,即使全市城管执法人员再增加三五倍,124项权力也难以全部行使起来。

  比如说,查噪音污染,需要有鉴定权的相关部门来鉴定,多数情况下,他们必须花钱请才行;违章建筑拆除,执法人员没专业机械干不了,而从社会上雇个铲车也需花钱。这些钱从哪里出?没有钱,相关部门或企业是否配合?

  一位城管执法人员说,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外墙的保温要求是强制性的,墙体要用节能材料,门窗要用中空玻璃,而这些检测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完成,城管执法系统缺少此类人员和监测手段,政府有关部门强制标准无法实施。

  长清区城管执法局局长赵福林说,迄今为止,他们接到的所有噪音扰民的案子都是按业户占道经营查处的,没有一起是请专业鉴定部门来鉴定噪音到底是多少分贝后才查处的。另外,他们办的所有案子绝大部分是自己发现线索、自己检查、自己查处的,几乎没有接到过任何部门转过来的案件。据了解,有这种孤军作战感觉的不止长清城管执法局一个。

  尽管市政府207号令明确规定,综合执法机关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信息网络化联系和协作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综合执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执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移送案件,并应当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通报移送机关。但迄今为止,我市绝大部分部门与城管执法系统还没有出台多少有关具体合作的协议或规定。

  当然,也并不是完全没有。长清区政府近日就出台了各有关部门与城管执法局加强合作、操作性很强的规定,对各部门的权力和义务进行了详细分工。市规划局近日也起草了与市城管执法局加强城市规划执法工作衔接配合的试行办法,准备再进一步就细节问题磋商后,双方共同执行。

  应该说,政府部门加强合作是确保城管执法有效、顺畅、便捷的最佳途径。只是此类加强有关部门协调合作的规定目前还太少。(本报记者 赵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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