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应培养群众监督的兴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3:00 舜网-济南日报

  最近,河南省舞阳县公务车上均贴上了醒目的“公务车”标志,全县所有公务车的行踪均可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舞阳的做法并非原创。前年,浙江平阳县600多辆公车被统一贴上“公车”标志;去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党政机关车辆贴上“公务车”标志牌。其出发点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运用群众监督这个法宝治疗公车私用这个顽疾,其思路是完全正确的。

  然而,思路归思路,实效到底如何,实在难说得很。但是,实践的开端总能给我们一道美好的风景——无论是浙江平阳、宁夏还是现在的河南舞阳,都在告诉我们,贴上“公务车”标志,公车私用的治理工程就出现了立竿见影的非常成效。据舞阳县纪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自2005年11月15日实行这一办法后,全县310辆公务车(警车除外)基本没有再发现公车私用现象,群众举报越来越少。有群众说,公务车专用标志牌是“一贴灵”,贴上它,公务车再也不敢公开用于办私事了。

  公务车专用标志牌真的是“一贴灵”吗?

  我们不妨作一个反证,如果此法真的管用,为何全国各地不引进推广?如果此法真的管用,为何媒体上看不到浙江平阳和宁夏有关此“题”的后续奇效报道呢?群众举报越来越少,可能是因为公车私用现象真的越来越少;也可能是因为举报了没有用,群众渐渐失去了监督的兴趣。更为关键的问题则是,这项举措刚刚开始,能走多远?能坚持不懈吗?根据“公务车”的标志来举报,还存在着一个先天的不足:人们只能从“公务车”标志中判断出它是公务车而已,至于是何人用车、为何用车、属何单位,群众仍处于消息不对称的地位。再说,举报了能否得到“回复”,也是个难解的“悬疑”。

  在我看来,既然是要做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不妨将其做实做好。在制度的设计上应该更为周密、科学。其一,不妨将公车的所有信息,包括单位、责任人、车牌号等情况一一公布在媒体上,让群众全方位监督;其二,及时反馈举报结果;其三,将处理结果公布于众。这样才能真正调动和培养起群众的监督兴趣。

  老实说,现在群众都挺忙的,对于做了没用的事,对于明知是“做秀”的东西是不会有多大兴趣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