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恢复受理随迁入户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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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3:22 新京报 | |||||||||
并将相关入户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本报讯 据《深圳商报》报道今日起,深圳市公安局恢复夫妻分居投靠、子女投靠父母、老人投靠子女三项随迁入户业务受理,并将相关入户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办理三项随迁入户业务均须增加证明材料。
据介绍,自2005年8月至12月,深圳市暂停受理夫妻分居投靠、子女投靠父母、老人投靠子女三项随迁入户业务,开展了积极消化积压申请材料、组织户口政策调研及电脑系统升级改造、规范户口办理流程等专项工作,为新政策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根据深圳市政府2006年人口机械增长规划,市公安局拟从2006年1月4日起恢复受理工作,并将相关入户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