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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近期启动 省会医院将实现同城同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3:47 东方今报

  今报讯 同规格、同厂家、同批次的药品,在同一城市的医院实行同一价格。这个被郑州市民期待了一年的惠民政策,将于近期启动,届时郑州市公立医院药品将全部实现“同城同价”。

  多部门合作摸清药价

  省卫生厅办公室副主任周勇介绍,过去郑州市18家省直医疗机构和11家市属医疗机构的药品招标各自进行,再加上医院档次不同,同批号的同种药品在省市两级医院里,价格可能相差几元甚至几十元。为此郑州市借鉴了安阳等地的做法:先摸清市场上的药价,制定合理的标底,然后“以价招药”。

  据介绍,今年,郑州市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将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在保证市民用药安全的前提下,降低药品价格。由卫生部门牵头组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招标药品的合理价格,工商部门查处和打击招标采购中的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的生产和准入。

  绕过中介公司更省钱

  以前也是实行药品招标,为什么药价并没有降下来?一位业内人士解释,以前药品招标都由中介公司组织,收取成交额的1‰~5‰作为佣金,中标药价越高,佣金就收得越多。因此,2005年年初,郑州市酝酿药品“同城同价”时就考虑“绕过”中介公司,抽调专人负责招标活动。

  记者了解到,按照药品招标的属地管理原则,郑州市的29家公立医疗机构都必须参加这次药品集中招标。今年郑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将由郑州市卫生局指定其二级机构组织进行,按照每个品种规格200元的标准收费。

  工作人员强调:“这个机构要以服务为主,收费只能用于招标工作,不以营利为目的。”

  据了解,目前全省除郑州外,其他地区的公立医院药品均实现了“同城同价”,为什么省会的医院反而“落后”了呢?省卫生厅规财处副处长李红星说,主要是因为省会的省市医院“级别”不一致,因此在收费问题上出现了分歧——目前国家对医疗机构组成的招标采购机构如何收费,还没有标准。现在这个矛盾解决了,郑州的公立医院药品“同城同价”就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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