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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立委”发动联署“罢免”陈水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5:5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台湾中国国民党籍“立委”丁守中3日发动联署提案“罢免”陈水扁。对此,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不愿多谈,仅表示“我个人觉得,要采取这个行动,应该要慎重”。据悉,丁守中目前已经寻求其他“立委”连署。李敖、雷倩、刘文雄等“立委”已经联署。

  丁守中表示,陈水扁并没有体会到台湾民生需要,从他的元旦讲话中可以预想到,在陈水扁剩下的两年任期,他将还是拼政治、拼选举、拼“制宪”、搞两岸对立。

  丁守中认为,如果有四分之一的“立委”提议“罢免案”,陈水扁就必须尊重质疑进行答辩。他表示,在经过国亲两党协议之后,将更容易推动“罢免案”。

  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在得知消息后,表示这一切要谨慎小心,慎重行事。他指示,4日将在中国国民党中常会中讨论此案。(厦门日报)

  新闻背景

  “罢免”陈水扁须2/3“立委”同意

  依据台“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44条之1有关“罢免案”提出的规定,“立法院”依法提出“罢免案”,经全体“立法委员”四分之一提议,附具“罢免”理由,交“程序委员会”编列议程提报“院会”,“全院委员会”于15日内完成审查。

  “全院委员会审查”之前,“立法院”应通知被提议“罢免”人于审查前7日内提出答辩书。前项答辩书,“立法院”于收到后,应即分送全体“立法委员”。被提议“罢免”人不提出答辩书时,“全院委员会”仍得进行审查。“全院委员会”审查后,即提出“院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立法委员”三分之二同意,“罢免案”成立,当即宣告并咨复被提议“罢免”人。(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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