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加劳动保障年检单位最高罚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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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6:1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今日起,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将对全市所有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年检。用人单位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于年检结束时暂停办理其缴费审核手续。同时,对于拒绝参加年检的单位,劳动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不高于2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于虚报、瞒报和漏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参保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
据介绍,劳动部门将对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去年的劳动保障各项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驻蓉办事机构等。其中,凡应在成都市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到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参加年检;应在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到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参加年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