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影响极坏判死缓百姓难接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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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6:24 今日早报 | |||||||||
具体到安顺市发生的这起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梅传强教授认为,贵州高院对崔英杰适用死缓的判决,确实值得商榷。“从案情上看,被害人毫无过错,崔英杰手段极其残忍,犯罪的决心很大,严重藐视法律,社会影响极坏。《刑法》的作用,就是惩罚犯罪,并对其他人起到震慑和警诫作用。如果判处死缓,很可能造成老百姓对国家法律的不信任,这种危
“即使是需要慎用死刑,我觉得,这个案例也必须再三考虑。”梅教授说。 梅传强教授认为,在严重暴力刑事犯罪还存在的情况下,保留死刑,对震慑犯罪分子是有积极作用的。在这种情况下,贵州省高院的判决“确实让老百姓很难接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