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上班首日先算节日加班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7:0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肖建)昨日,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通过媒体提醒大假期间加班的劳动者:元月1日加班要拿平常三倍工资,后两天加班则拿双倍工资,兼职者值班、加班也有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如果没有拿到加班工资,按照有关规定,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要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劳动者应得工资的25%作为赔偿。同时,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8)86647504。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