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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不年检可罚两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7:0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肖建) 今日起,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将对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进行年检。用人单位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于4月1日起暂停办理其缴费审核手续,同时,对于拒绝参加社保的单位,劳动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以不高于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劳动部门将对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去年的社保情
况进行检查,包括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类驻蓉办事机构。此外,对于虚报、瞒报和漏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参保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总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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