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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通过“无线电视事业公股处理条例” 蓝营痛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7:03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月4日消息据台媒报道,经8次朝野协商,台湾“无线电视事业公股处理条例”3日在台“立法院”通过三读,完成“立法” 程序,国民党痛批条例中未明定台湾“华视”公共化之后相关资金缺口处理原则,以及忧虑未来台湾“公共广电集团”扩大规模后对“国库”财源影响。国民党籍“立委”雷倩指出,台湾党政军退出媒体,却因“立法”不周而拖延,不但会毁了“华视”,更会拖垮“公视”,结果却是由台湾民众埋单。

  据报道,攸关台湾党政军退出媒体支票兑现的“公股处理条例草案”,昨天终于完成三读“立法”。对此,国民党协商代表“立委”雷倩与洪秀柱强调,为了督促执政党早日实现党政军退出媒体承诺,国民党不得不委曲求全。

  雷倩表示,因为台联党强烈抵制,少数股东权益无法在台媒股权公共化过程中获得保障,已违背了“宪法”中保障台湾民众财产权的精神。她指出,台联党一味以“黎明基金会”不属民股,反对国、亲两党提出的附带决议,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雷倩说,“黎明”是不是公股,应交由“司法”解决,不能因为反对“黎明”,却牺牲其他握有“华视”近1/4股权的其他民股股东权益。

  据了解,国、亲两党先前为了保障公共化后“公共广电集团”顺利营运,提出应在附带决议中明定补贴收购、贴补营运亏损与贴补节目制作,应与公共化政策一并讨论,却也因为民进党与台联党的反对作罢。

  对此,国民党籍“立委”洪秀柱指出,“公股处理条例”中包括附带决议在内,都未能对未来“公共广电集团”的规模明确化,台湾党政军退出媒体在“立法”未能周全的情形下,不但毁了“华视”,也会拖垮“公视”,她并强烈质疑,因为届时台湾当局势必投入更多的资金到“公共广电集团”,操控广电媒体的黑手,不但不会退出,反而会更伸进去。

  另据了解,虽然“无线电视事业公股处理条例”3日完成“立法”程序,但其中并未明定公股处理时程,台湾党政军退出媒体何时实现,仍无定数。同时,依该条例规定,在条例施行后20日内,由岛内政党推荐组成17人的股权转让审议小组,由台湾当局“行政院副院长”兼任小组召集人,监督处理“台视”与“华视”两家电视台公股释出事宜。其中在附带决议中,保障国、亲两党拥有6名推荐名额,台当局“财政部”、“交通部”、“劳委会”与“新闻局”与台湾工会各有一人代表。(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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