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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发票错失电器保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7:37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吕春梅

  本报1月3日热线消息省城宋先生花292元钱购买了两台电暖器,电器出现故障后,由于将发票拿去报销忘记留下复印件,从而失去了免费维修的机会。

  据宋先生讲,去年12月初,他从英雄山路一家商场花292元钱购买了两台电暖器,购
买时销售人员说,产品上门维修,免费保修三个月。由于单位给职工的供暖费进行一部分补贴,于是他就把购买电暖器的发票交到了公司。

  几天前,宋先生发现家里的一台电暖器的管子出现故障,这时他才想起到单位报销时,忘记将购买电暖器的发票复印一份。宋先生咨询商场和厂家要求进行维修时,由于没有了购买电暖器的发票,也没找到能证明购买电暖器具体日期的其他证据,宋先生失去了本应享受的免费维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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