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判断“未成年”成难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7:41 潇湘晨报

  本报讯《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3天了,按规定酒类经营门店都须摆出“禁酒牌”。就“禁酒”问题,记者咨询了长沙市一些烟酒门店的营业员。据这些营业员反映,由于商家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手段来验明购酒者的年龄,营业员很难从外表上判断来买酒的是否属于未成年人。

  长沙五一大道上几家便利店的有关负责人则表示,营业员可先凭肉眼观察,如果有
“疑似未成年人”的,就让其出示身份证。

  省酒类管理办公室主任刘飞表示,在执行方面,即便有商家违规售酒,也存在管理部门难以取证的问题。

  据了解,商务部近日还将发布《办法》的解读文本,我省也将根据自身情况推出执行细则。一些业内人士希望解读文本和执行细则能就“禁酒”方面作出更详细的说明。记者 夏 雨 实习生 汤 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