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未成年”成难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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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7:41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3天了,按规定酒类经营门店都须摆出“禁酒牌”。就“禁酒”问题,记者咨询了长沙市一些烟酒门店的营业员。据这些营业员反映,由于商家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手段来验明购酒者的年龄,营业员很难从外表上判断来买酒的是否属于未成年人。 长沙五一大道上几家便利店的有关负责人则表示,营业员可先凭肉眼观察,如果有
省酒类管理办公室主任刘飞表示,在执行方面,即便有商家违规售酒,也存在管理部门难以取证的问题。 据了解,商务部近日还将发布《办法》的解读文本,我省也将根据自身情况推出执行细则。一些业内人士希望解读文本和执行细则能就“禁酒”方面作出更详细的说明。记者 夏 雨 实习生 汤 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