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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高中不能示范高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7:58 大众网-齐鲁晚报

  徐晓

  1月3日《新快报》报道,针对示范性高中“入不敷出”的叫苦声,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日前透露,示范高中今后要探索按运行成本收费的模式,将考虑适当提高示范性高中的收费标准。

  地方教育部门这么说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吗?

  国家教育部门《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验收标准(试行)》第十条明确规定,示范性高中要有稳定的教育经费来源,学校基本建设、大型设备添置等专项经费纳入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通过政府拨款、校办产业创收、社会及个人捐资助学等多种渠道,使经费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并保证生均公用经费的逐年增长。这也就是说,要办好示范性高中,当地政府首先要有办好示范性高中的稳定的教育经费;如果没有这样的经费,那就意味着条件不成熟,条件不成熟而硬要办示范性高中,那就只能认为这是“政绩工程”或“形象工程”。这种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示范高中,凭什么要让家长掏钱?

  人们有理由进一步追问:什么是示范性高中?示范性高中的“示范性”应表现在哪里?其实国家教委早在1995年7月下发的《关于评估验收1000所左右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通知》中就已经明确指出,“示范性高中应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学思想端正,加强德育,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教师素质与办学条件好,办学有特色,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社会和高等院校对学生的评价好,学校的管理水平高,有较长的办学历史,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外有较高声誉的普通高级中学”。难道示范性高中是要示范如何把普通高中变成乱收费高中吗?

  百姓只需要公平的示范,为民着想的示范,而涨价和乱收费的示范不管说得多么动听,都是不得民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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