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行政执法将被追究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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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8:0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南京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又有新举措。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将对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的部门及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方案中明确指出,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执法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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