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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上调低保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9:02 扬子晚报

  无锡电从今年一月份开始,宜兴市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上调,分别为城市每人每年3120元,农村每人每年1600元。

  目前宜兴实施的低保标准是2004年制定的,城市低保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低保为每人每年1200元,按季发放。此次新的低保标准提高后,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6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600元,按季发放。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分类施保,宜兴还对城乡低
保户中的部分特殊对象出台了新的扶助政策。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孤老(60周岁以上无亲属者)、孤儿、70周岁以上老人、少数民族低保人员等,在执行当地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本人提高20%%。低保对象中一般性残疾人仍按增加10%%保障补助标准执行,重度残疾人由原来提高10%%调整为提高20%%。(浦敏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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