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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成立民行案件类案研究中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9:04 检察日报

  本报南京1月3日电(记者崔洁 肖水金) 近日,南京市检察机关房地产案件研究指导中心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揭牌成立,这标志着该市检察机关将对涉及房地产纠纷的申诉案件实行统一研究,指定办理,确保“抗准”和“定分止争”。南京大学教授金俭等9人成为该中心的专家咨询成员。

  据介绍,随着近年来房地产业发展加快,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案件越来越多,当
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向检察机关民行部门申诉的此类案件也呈直线上升趋势。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该院共受理涉及房地产纠纷申诉案件5件,2004年则上升到了17件。“房地产纠纷案件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容易引发或激化社会矛盾。”南京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张惠欣说,“但这类案件又往往和继承、离婚、拆迁、公司出资等混合在一起,涉及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规定多,对案件承办人的法律素养和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要求很高。”因此,成立一个专门机构,聘请权威专家对此类案件进行专门研究,对于统一办案标准,提高办案质量,培养专门型的检察官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为实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效果明显化、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的目标,南京市检察院将根据其下属13个区、县检察院的具体情况,在每个区、县检察院成立一个某类民事行政案件研究中心。“我们只有在吃透各类民事行政案件的基础上,才能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道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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