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腐败现象依然处于高发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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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9:14 宁夏日报 | |||||||||
据中新社电《瞭望》刊载中央纪委法规室官员蔡晓的文章说,目前,中国的腐败现象的发生发展依然处于一个高发期。表现出四个新特点。 一是腐败现象随着公共管理职权的扩散而蔓延。腐败不仅表现在公职人员身上,也表现在向公职人员行贿的普通公民身上;不仅表现在国内交往中,也表现在国际交往中;不仅表现在国家机关和公共领域,也表现在公司企业学校和私营机构中。这些不同表现形式的
二是如何将防治腐败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体制制度的改革和转换是造成当前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比如,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中出现的腐败问题,大都与改革措施设计中不注意与防治腐败措施相结合所带来的。 三是反腐败的体制制度建设。这需要进一步从国家立法的战略高度,加快反腐败立法进程,切实解决目前反腐败法规制度中党内文件比较多,国家立法偏少的现象。 四是如何在新兴领域开展反腐败斗争。中国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拍卖、对外投资以及社会保障、中介机构等方面的反腐败措施比较少,是导致中国的新兴领域腐败案件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