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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喝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9:29 长沙晚报

  本报讯 根据1月1日起实施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酒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喝酒。省酒管办负责人昨日透露,3月份,将重点对长沙的酒吧接受未成年人喝酒的现象进行一场突击检查。4月1日起,省酒管办还将在进行专门抽查,发现店家违规售酒,就将依法处罚。

  按《办法》的规定,从1月1日开始,全国酒类经营者和经销商不准向未成年人出售
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明确禁售标识。如果店家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将受到警告,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

  省酒管办主任刘飞介绍,《办法》规定从1月1日到3月31日为适应期,希望省内所有商家能够在这段时间自查自律,省酒管工作会议也对此做出了明确的安排,要求各市(州)在今年4月1日之前,做好准备工作,4月1日起省酒管办将进行专门抽查,发现违规卖酒的,坚决按规定处罚。刘飞说,处罚不是目的,要真正做到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单单靠管理部门的规定还不行,提高商家和消费者的自觉意识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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