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严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 查处违法企业314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0:39 中国环境报 | |||||||||
王晓泓 杨帆 本报讯 由青海省环保局、监察厅等六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为期3年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最近结束。 为了保证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青海省成立了以副省长苏森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结合实际情况,青海省确定了西宁、海东、海西地区及湟水流域、国道沿线为重点整治区域;钢铁、水泥、铬盐、电解铝、铁合金为重点整治行业;将连片污染、“十五小”、“新五小”及人民群众关心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城市噪声扰民和油烟污染等问题作为整治的重点。青海省环保局与省发改委、司法厅、监察厅、工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察组,对西宁市、海东等重点地区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和部分排污企业进行督察,并深入青海黄河嘉酿、雪舟三绒集团毛纺织有限公司、湟中上五庄地区土法选金、互助县沙塘川小石膏加工群、109国道乐都段小石灰加工群、民和县硅铁企业等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当地政府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对重大问题进行舆论曝光,促进了重大污染问题的有效解决。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问题,青海省开展了饮用水源地、连片污染问题、城市污水处理厂、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污染行业等5个方面的专项检查。 在连续3年的环保专项行动中,青海省共检查排污企业2010家、查处违法企业314家。其中,取缔、关闭“十五小”企业58家,对184家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停产治理或限期整改,挂牌督办61件。 通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青海省违法排污企业普遍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的自觉性显著提高。今后,青海省将继续保持强大的执法力度、社会舆论和宣传教育力度,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