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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四年流失千余法官 急需拓宽人才引进渠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1:37 法制日报

  本网武汉1月3日电 记者胡新桥 刚刚过去的去年年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家友透露:最近4年来,全省法院系统因种种原因减少审判人员1922人,而同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新成长为审判人员的只有568人,两相抵扣,净减少千余人。

  吴家友呼吁社会要重视法院人才减少的趋势,设法拓宽人才引进渠道。

  据了解,审判人员之所以减少,一部分是退休了,一部分是调到了别的行业,一部分是跳槽到沿海发达地区,还有一些则去当了律师。

  业内人士称,法官工作量大、辛苦,职业本身还有一定风险,但收入与其他普通

公务员相当。而律师工作自由,业务水平要求不像法官那样高、严,收入却相当可观。所以,不少法官改行去当了律师。

  当一部分法官流失时,法院却找不到足够的新鲜血液来补充。国家规定只有通过了国家

司法考试才有资格当法官。而国家司法考试难度很大,每年通过率很低,不少想当法官的人被挡在了门外。

  法官队伍的“青黄不接”,对审判工作正在产生越来越大的不利影响。比如,从去年初开始,按照最高法院要求,二审死刑案件需逐步做到全部开庭审理,不能再搞书面审理。而死刑犯往往被关押在县、市、区。这意味着,对每起二审死刑案件,承担审判任务的省高院刑一庭都要派出合议庭到当地去开庭,而一个合议庭一般三到五人。面对全省数量不小的二审死刑案件,刑一庭现有的法官力量远远不够。

  湖北省人事厅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法官流失问题的确应引起高度重视。我国每年有大量法律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其中一些人在校期间就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可从中引入一部分充实法官队伍。此外,各级法院也可加强对在职非审判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其得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转任法官。还有人士建议,可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适当提高法官待遇,以调动优秀人才担任法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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