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新证券法亮点不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2:30 新闻晚报

  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将促进资本市场法制化和市场化进程,既有其实用性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而在市场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有很多新的变化值得大家重视。

  对于市场而言,大家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关于已有的分业经营格局。新法将之修订为“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
、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除外”。这就为银证混业经营提供了可能。应该说,混业经营将是中国金融业的发展方向。

  新法还改革了现有股票发行定价机制。这种发行市场化的改革将使上市公司更加关注投资者利益,合理安排企业的发展和融资计划。同时投行业自身也将加强对上市公司实际价值的研究,以确保项目成功和上市后股价保持稳定。

  新法助推多层次资本市场。根据新法规定,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框架得以确立。而多层次资本市场一般包括全国性集中交易市场、地方性集中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新法还允许衍生品种和融资融券的存在,从而拓展了我国金融产品创新的空间。为今后发展期货、期权等证券衍生品种打开了通道。其实衍生品种如可转换债和权证已经在市场上推出了。

  相比原来证券法对“禁止国企炒股”和“禁止银行资金违规入市”等方面的规定,修改后的证券法中,对此都有“新的说法”。合规资金入市由此将得以拓宽。

  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方面:修改后的证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确实十分必要。由于目前我国对投资者提供保护的司法途径相当不顺畅,对于因证券公司的经营不善、或者恶意的股价操纵,投资者还无法通过通畅的诉讼程序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目前已经付诸于具体实践,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已于去年9月29日正式开业。

  新法又规定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的新制度,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新法还明确了对投资者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制度,以保障投资者权益。作者:□世基投资 仇建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