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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爱痴狂 竟然放火烧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2:48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深圳1月3日讯 两人谈恋爱,同居几个月后发生纠纷,男方要分手,女方却不肯。这名女子一怒之下,把男方的房子给烧了。近日,福田检察院依法对这名女子提起公诉。

  这名女生姓南,是深圳市某服装公司的设计师。2005年5月,她与黄某某相识恋爱,6月开始在其住处与黄某某同居,10月起二人则同居于黄某某的住处,深圳市福田区某花园。从11月开始她与黄某某因事产生纠纷,且多次发生争吵,其间,二人曾达成分手协议。

  2005年11月25日、26日,南某某在黄某某的住处多次打电话给黄某某要求其回家见面,黄某某没有同意,电话里告诉她需要冷静,南某某遂扬言,如果黄某某不回家就把他的房子烧毁。12月26日16:00许,南某某持打火机将黄某某住处的儿童房、老人房的床单点燃,并引发火灾。后花园管理处巡逻的保安员发现火情并及时报警,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福田大队及时赶到现场并将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南某某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放火罪,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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