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减免灾后重建规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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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3:23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九江讯记者危诚报道:瑞昌市灾后重建坚持统一选址、统一规划、统一户型、统一标准,农村按照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要求建设灾民住房;城市建小区,房屋设计主要是5层到6层的公寓楼。有关部门还提高了建筑物的抗震设计标准,由 六度设防提高到七度设防,并出台优惠政策,减免灾后重建工程有关规费,严格质量监管。 为使房屋受损严重的灾民尽快住上新房,瑞昌市高标准、快速度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目前,33个灾后重建点已按照先群众后干部、先农村后城镇、先基层后机关、先困难群众后条件较好群众的要求全 面开工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