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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租房补贴今起受理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4:31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李贤 通讯员吴梅 欧阳亮)从今天起,本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开始受理申请。

  申请租房补贴家庭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分别是: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
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

  申请租房补贴主要有五个步骤:第一步,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第二步,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领取区(县)房委办开具的《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第三步,自行到住房租赁市场租房,签订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第四步,到户籍所在区(县)房委办申领租房补贴;第五步,到户籍所在区(县)房委办领取市住保办为申请人开立的银行储蓄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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