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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酒的商家,你“挂牌”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4:36 新民晚报

  2006年起,我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明文规定须向青少年“禁酒”。“禁酒令”既出,沪上酒类商家的执行力如何?记者昨晚专门“暗访”了多家超市、商场及餐饮场所等酒类经营场所。

  “放心店”:积极挂牌

  红底黄字,“本店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牌子赫然醒目。市第一食品商店徐家汇店“禁酒牌”已经挂出。牌子的左上角是通俗易懂的图例,右边用文字注明《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法规,以及2004年底通过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倡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饮酒”。

  “就像烟草专卖,酒类销售也在专柜内进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设立酒类专柜便于“禁酒令”的实施:只要一面“禁酒牌”,就可以时时提醒商家和消费者,洋酒、国酒、啤酒等各类酒水都必须远离青少年。据了解,上海已有32家商场或食品店签订了“禁酒”承诺书,并被授予首批“2005真酒好酒放心店”。

  大卖场:“按兵不动”

  但是,记者在位于徐家汇地区的多家商场、大卖场和连锁超市却难觅“禁酒牌”。港汇广场地下一层某名烟名酒销售处,烟柜上突出告知“吸烟有害健康”“不得向未成年人售烟”,而相邻的酒类柜面前却只有各种名酒的招牌。

  当记者询问是否知道国家最新出台了未成年人“禁酒令”时,售酒的店员连连摇头。超市里,黄酒、红酒、啤酒等各种酒水都开架销售,有的还与五颜六色的可乐果汁混放一起,消费者可任意挑选。

  超市导购员告诉记者,如果青少年独自来买啤酒,他们会跟在一旁“搭讪”,建议用时尚好喝的饮料来代替。但是,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接到任何通知,要求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酒类产品。

  餐饮饭店:渴望推广

  “真希望禁酒令能早日推广到餐饮行业。”徐家汇弘基休闲广场某火锅店的张经理表示,每逢寒假,许多青少年喜欢“凑份”吃火锅,热闹又实惠,酒水饮料畅饮无阻。“孩子们凑在一起爱起哄,兴起时往往只点啤酒,不喝饮料。有时候,服务员也觉得青少年喝那么多酒太伤身,可毕竟没有官方的禁止条例,哪能理直气壮只给学生上饮料啊。”即使现在,“禁酒令”也只从报纸新闻里听说,店方并没有收到任何官方的明文公告。“如果真有禁酒令,最好今年寒假就能走进我们火锅店!”见习记者马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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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元旦,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第19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第30条规定,违反情节严重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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