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补助遭村委会克扣 要钱必须交出承包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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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4:51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 | |||||||||
“走形”的救济政策 受困五保户 春节临近,全国各地都在为灾区、困难户送温暖,但是黑龙江省肇源县新站镇向前村的五保户却遭遇了寒心事。他们享受的福利补助被村支部打了5折,1200元只能领到600元,另外600元必须交给村委会,要想全部得到1200元钱,有一个条件,就是得交出自己的30年承包田。这里的五保户满腹疑问:国家政策怎么在这里走了样?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记者 战林 建双
国家民政部门关于五保户救济对象和救济款的发放有明文规定:能够领取救济款的对象为“五保户”和“因病至贫、因灾至贫、因残至贫”的“特困户”。按照正常的程序,救济款应由贫困户申请,村小组审议通过后报请有关单位批准才予以发放。在审议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村民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占用、挪用和以任何理由侵占救济款。 面对政策的明确规定,黑龙江省肇源县新站镇向前村的村支书辛井志却“知难而上”。谁符不符和条件由村支书一句话,村民小组形同虚设。村里找理由克扣部分救济款,被克扣的救济款去向又无法说清。记者通过采访,掌握了大量事实材料,说明向前村在执行救济政策方面明显“走形”。而面对诸多问题,县里、镇里、村里各级干部虽然极力向记者解释,却无法自圆其说…… 五保户:救命钱只拿到一半 从2005年8月份开始,记者多次来到新站镇和向前村了解情况。在向前村采访时,记者被十几名五保户围住,争着讲述各自的遭遇。但是在场的却没人能说清楚全村一共有多少户五保户,也不知道五保户是如何评定的。 记者了解到,民政部门从2005年开始对五保户实行新的救助政策,集中供养的每年给1500元救济金,分散供养的每年给1200元救济金。按此规定,肇源县民政局向全县每个五保户发放了专项救济款,但是在新站镇向前村属于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却没有得到应得的救济款。在领钱之前,村委会告知其中有承包地的五保户,要想继续种地,就得交600元钱,名曰“议价地款”。也就是说,要把农民已经签订的30年土地承包权收回到村里,否则不能领这1200元救济款。对于当时交不出600元钱的,救济款领到手后立即补交。镇里发放救济款时有的是本人亲自去领的,也有的是由村领导代领的,由村领导代领的直接扣留,本人到镇里领取的,被立即通知交到村里600元。有的五保户无可奈何地说:“我们也不懂啥规定,村支书让交咱就交呗,要不会有好日子过吗?”对于为啥要收取每个五保户600元钱,村支书辛井志的解释是:“为了均衡五保户之间的地多与地少的利益关系。” 救助政策被随意改变 就在记者第二次来到新站镇民政部门时恰巧遇到了辛井志。辛书记对记者就此事展开的调查似乎早有察觉,“我就是来镇里向领导汇报这件事的”。于是记者就借用镇政府司法所的办公室对辛书记进行了采访。 辛书记承认收五保户600元钱的事。可是他一再强调这样做是为了均衡地多与地少户之间的利益关系。可是记者在民政部门了解到:按国家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和挪用五保户救济款。作为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对于这一点,辛书记回答“我对此法规不了解”。 辛书记还说此事已经向镇有关领导汇报了,如果钱收的不合理,马上就给退回去,并向记者保证“在月底前一定将钱款退还到每一个五保户手里”。 对于不交600元就收回村民的承包责任田,那些本来就靠土地为生的村民,以后将怎样生活?村委会这样做是否违反国家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法规,是不是把国家的救济五保户政策打了折扣?辛书记支吾了半天说:“这个我们也不清楚,我们只是想着把村里的五保户之间的利益均衡一下,其它的没有考虑。” 记者又提到由村里向五保户收上来的所谓“议价地款”是否入帐?最后又用于哪里?在村里的帐目上是否能够看出时,辛书记说:“帐上是看不出来,但是,肯定是村里给用了,现在帐本已经拿到镇里封存。” 退钱成了空头支票 如今事情已经过去了2个多月,辛书记根本没有把钱退给五保户,其间却是去五保户家里进行了“专访”。并要求五保户和村里签一份协议,现在村里没有现钱,把600元钱下到了村民的往来帐上,五保户最后还是没有拿到应得的钱款,拿到的只是一张白条子。 但是记者最近来到向前村采访时了解到,村里已经把收的钱花光,并没有用在平衡五保户之间的利益上,村上没有现钱,反而还欠了很多外债,到底村上啥时能把钱还给五保户,辛书记说“不知道村上啥时会有钱”。 据了解,村领导去五保户家要求签协议时态度非常强硬,并带有胁迫性,声称不签协议者,下一年将取消其五保户资格。但是即使这样,还是有人拒绝签字。但是手段高明的村领导自有妙计。通过到五保户亲属家使诈的办法让其亲属代为签字。最后辛书记就是拿着签了字的五保户名单来搪塞记者,说这是他们“自愿”签的。 民政局:此事纯属乌有 国家给予五保户的政策性补助,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可是记者手持几个月的调查材料向肇源县民政局反映此事时,民政局局长王文锋给出的最后答复是“查无此事”。 王局长在电话里对记者说:“我们和新站镇进行了调查,你们反映的情况不存在,这件事我们已经向县纪检委汇报了。” 在记者掌握大量的事实情况下,肇源民政局的解释让记者困惑。是记者几个月来的调查失实呢,还是其中另有原因? 国家“三农政策”中的农民、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是放在第一位的,只有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农村和农业问题才会得到妥善解决,这已经是农业问题专家和农村工作者的切身体会。忽视农民的既得利益,无疑是在向已经有了伤口的农民身上“撒盐”。 日前,记者在向前村见到被收了“议价地款”的五保户时,他们流着泪问记者:“我们的钱什么时候能给退呀!”此事如何处理,本刊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