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居民跨年几日水费怎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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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5: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家庭用户抄表忙 新价旧价要分清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杨桂荣报道:广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月1日起从0.9元/吨涨至1.32元/吨,但水表并非每天抄一次,对于“跨年”的前后几天,是按新价格收费还是按旧价格?如果有误差怎么办?记者专门采访了供水部门人士。
据介绍,为顺利实现新旧水价计费的交接,准确收取水费,市自来水公司从上月31日起就开始“突击抄表”,到昨天为止,已基本完成全市100多万用户的水表抄录工作。 1月1日前后几天的水费,基本是按当月用水量的“日平均数”乘以新(或旧)水价计算。如果在1日以前抄表的,比如上月31日抄表,那么,31日的水费即按当月用水量的“日平均数”乘以旧水价计算,计入2006年度第一次收取的水费中。如果在1月1日之后抄表的,比如最近两天,则这两日的水费即按当月用水量的“日平均数”乘以新水价计算(若两天则乘以2),同样计入2006年度第一次收取的水费中。 对于一些市民投诉“这两天未见自来水公司上门抄表”,那是因为自来水公司已经抄取该处物业的用水量总表而市民并不知道而已。据介绍,目前市自来水公司已基本实现对全市75万多用户“直接抄表到户”,但还有几十万户是委托物业公司代抄的。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少数市民称“未见有人抄表”是有可能的。 专业人士指出,尽管各物业公司的工作速度不一致,抄表的时间与1月1日的差距也可能不一样,但计算的方式是一样的,对于全市大多数用户来说仍是公平的。新旧水价更替期间,完全不存在丝毫误差是不可能的,如果个别市民在2006年度第一次交水费时,发现可能有“重大误差”,可致电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热线96968反映解决。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