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部署 加强防范 昌邑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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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5:24 中国环境报 | |||||||||
穆宝良 朱亚宁 王强伟 本报讯 山东省昌邑市环保局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环境宣传、部门协调和队伍建设,严防污染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昌邑市加强组织领导,把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下发《关
昌邑市对全市各部门在重特大污染事件处置中分工也做出明确部署。根据规定,一旦发生重特大污染事件,环保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污染状况,并随时上报调查处理的进展情况;医疗卫生部门组织人力、物力对人员伤亡或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情况进行紧急救治处理。如污染事故有继续扩散趋势,指挥机构必须及时通告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科学检测、预测的基础上,按照污染物性质,划定需转移群众的范围及转移方向,组织群众转移和疏散;公安部门要按照现场指挥机构的指示,迅速展开警力,做好安全防护距离内的警戒工作;交警部门迅速对通往事故发生地的道路进行交通管制;农业、渔政、林业等部门迅速对事故所产生的相关损失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目前,昌邑市利用两周时间在全市开展了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排查活动,对印染行业、化工及辐射行业进行逐一详细排查,加大水、气环境监测力度,对各类重点污染源及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生产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处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专人督促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