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颁布“中华品牌”诈骗近百万元(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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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6:16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据新华社南宁1月2日电(胡星 文莲)以授予 “中国龙眼之乡”“中国木薯之乡”“中华品牌”等称号,以及虚设“中国名牌产品市场保护调查所”等机构,诈骗他人财产近百万元。被告人韦敢近日被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4年4月,一个名为“中国品牌保护调查发展中心广西分中心”的机构进入广西警方的视线,这一机构大肆在广西各地颁布所谓的“中华品牌”称号。经南宁市公安局
2000年10月,韦敢虚构了“中国名牌产品市场保护调查所”广西工作部,对外宣称广西工作部为副局级事业单位,并以将被害人覃关生调入广西工作部任副部长为由,骗取了覃关生385000元。 2002年10月,韦敢虚构了“中国品牌保护调查发展中心”,谎称该中心为国家经贸委下属副部级事业单位,并以中心主任的身份四处活动。 2003年3月,韦敢虚构了“中国品牌保护调查发展中心广西分中心”,通过开展评价及发布名优企业的活动进行诈骗。自2003年4月9日起,先后与广西武鸣县政府、南宁市武鸣高源淀粉厂、武宣县水产畜牧局等单位签订合同,以“中国国际名牌协会”的名义授予武鸣县政府“中国龙眼之乡”“中国木薯之乡”称号,以及授予上述5家单位“中华品牌”称号,向上述单位收取了“公告费”“评审费”。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