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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06年将停止批准新成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6:3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合肥1月4日消息(记者张宏)安徽省自2005年12月31日起,不再接受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已被要求整改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如至2006年3月仍未整改到位的,也将不发给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规定,2005年12月31日以前成立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如因存在安全隐患被要求的停产整改的,其原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将被暂时吊销。如果这些企业在31日以前申请了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要求整改消除隐患了,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发给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没有申请或者在今年3月前整改不到位的,将无法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此后必须全部关闭。

  安徽省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30余家,存在着小、散、乱等不合理现象, 2005年全省共发生烟花爆竹事故14起,造成26人死亡。出台上述措施,旨在改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现状,使烟花爆竹企业数量不再增加以便加强监管,从而使现有烟花爆竹企业工厂化、企业化、集约化,以减少因烟花爆竹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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